筆者信息閉塞,前不久才知道北京某大學的一位書法教授,主講、出版了“電視系列講座”,題目叫做“中國歷代書法大師”。教授選出的民國以前的20位“書法大師”,其中居然包括唐太宗、張懷瓘、徐渭、王鐸、傅山、八大山人等人。
筆者頓生疑惑:書法教授如此“選大師”,其標準是怎樣定的?筆者又不免要問:唐太宗算什么“書法大師”?張懷瓘算什么“書法大師”?等而下之,徐渭、王鐸、傅山、八大山人等等,又算是什么“書法大師”?
教授選這些人為“書法大師”,筆者感到這件事本身對“中國書法發展”,確實是“影響”十分嚴重——嚴重地存在偏見,嚴重地產生誤導。
仔細來說,主要誤導有三:
第一,非常世俗的“領導崇拜”。
唐太宗書法很一般,連晉武帝的書法水平都不如,更無法與梁武帝、武則天、宋徽宗、乾隆帝相比。唐太宗當年寫字“戈鉤”都寫不好,要等虞世南來給他畫上。傳為唐太宗書寫的《晉祠銘》,其書法也看不出獨到之處。不錯,唐太宗喜歡王羲之書法,還給大臣所修《晉書·王羲之傳》作了贊(別人代筆,他掛個名)。可是,喜歡王羲之的人多了去了,“喜歡”某個大師的人,就可以稱為“大師”嗎?
按照教授的這個標準,秦始皇統一了六國文字,又命李斯書寫了泰山等碑,說明這個皇帝也很重視書法,是不是也要把秦始皇定為“書法大師”呢?同理,晉武帝篡魏之后,朝中出了衛家(衛瓘父子)、王家(羲之之父祖)、索靖、陸機等無數的書法大家,可以說是人才濟濟,這為王羲之的出現奠定了基礎。而這個皇帝本身也酷愛書法,并且寫得也不錯,這樣,是不是晉武帝也可以列入教授的“書法大師”行列?
第二,十分明顯的“概念偷換”。
將張懷瓘列入“書法大師”即其一例。
唐時張懷瓘專心搞書法史、美術史研究,成果可觀,僅靠他的《書斷》《畫斷》,足夠評“教授”“博導”之用,并且不但可以評“書法教授”,還可以評“美術教授”,就像米芾,做“書、畫兩博士”都有資格。然而說張懷瓘是“書法大師”,還是值得商榷。
這些年,因為我們常常偷換一個概念,遂使“書法家”這個名稱大大貶值。君不見,研究書法史的人,不管他寫字多么糟糕,照樣加入國家級“書協”,浪得“書法家”之名,且這樣的人還不在少數。前幾年,福建師大教授朱以撒先生應《書法報》之約,評論某書法博士的書法,說她的書法連初學水平都沒達到,可謂入木三分,一針見血。同理,張懷瓘專心研究書法史,寫書法未必是其長項,豈能列入“書法大師”?又同理,張懷瓘同時喜歡研究美術史,美協那邊該不會把他列入“美術大師”吧?
有感于此,筆者在此提個建議:對任何書法水平不夠高的人,中國書協都不要認定他為“書法家”,而應區別情況,稱其為“書法評論家”“書法研究家”“書法史研究家”,等等。
第三,明顯不當的“標準混亂”。
徐渭、王鐸、傅山、八大山人等等,書法水平其實并不高,如果這樣的字被尊為“大師”水平,大家都來向這些“大師”學習,中國書法真的要倒霉了!
徐渭書法,堪稱亂頭粗服,暴戾乖張,點畫質量不佳,書法品位不高,用今天書法評委的話說,簡直“俗死了”“酸死了”。八大山人是個畫畫的,書法史上何曾知名?要說他是“國畫大師”倒還說得過去,無論如何不能尊為“書法大師”。王鐸、傅山雖有所成,但也不是“書法大師”。
清人尊碑抑帖后,金農、包世臣、伊秉綬、康有為等人另辟書法蹊徑,書風為之一改,影響堪稱巨大。然而這位書法教授視而不見,于清代、民國書家,只尊鄧石如、吳昌碩為“大師”。這不是明顯的標準混亂嗎?
“大師”是個寶貴的“光環”,不可隨意奉送給誰,更不可私相授受貽誤世人。如果所授非人,必將誤導書法事業。
聯系到今天“造就書法大家”之類說法,筆者更有進一步的擔心,擔心這位教授的做法有可能嚴重影響現實的書法生活。
謂予不信,請看——
中國的書法機構腦袋一熱,說不定哪天就要推出“新中國書法大家”“新中國書法大師”頭銜,誰得了這迷人的“光環”,誰就是必然的億萬富翁了。如此,書協會不會像這位書法教授一樣,給“唐太宗”之類書法并不好的“各級領導”留出幾個名額,給書法并不好的“張懷瓘”之類“書法研究者”留出幾個名額,再給視書法為雜耍的徐渭、八大山人之類亂七八糟的“各界人士”留出幾個名額?“名額”果真這樣“分配”,嗚呼!真正的“書法大師”還不得在一邊干瞪眼?
但愿此類不公道、不人道的“分配方案”,得到堅持真理的人士認真審視,并考慮予以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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