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評判標準》攻克3年來,日益被越來越多的書法愛好者接受,并得到越來越多的書法家、書法協會、書法評論家、書法研究機構、中小學、高等院校、書法教師所認可。如何推廣這項“亙古未有”的新事物,尚有一段艱辛道路要走。
《中國書法評判標準》推廣的形式及阻力
推廣的兩種形式
《中國書法評判標準》的推廣,總體說來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動”,一種是自下而上的“自發推動”。其中,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動”推廣快速順利,就像當年的《作文評分標準》一樣,陜西省自學考試委員會攻克了這一課題后,首先在省內實行,上報全國自學考試委員會后,全國自學考試委員會下達各省執行,在全國自學考試作文評卷中一下子就推廣開了。后來又被高考的作文評分直接應用。而自下而上的“自發推動”比較艱難緩慢,是由基層各類書法賽事活動主辦單位自覺引進、嘗試,之后形成“星火燎原”之勢,再走自上而下的“行政推動”。
時下,這一標準推廣難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阻力。
對“上層人物”的沖擊
《中國書法評判標準》的創建及推廣是中國書壇的一場顛覆性革命,核心是要改變現行的許多“潛規則”,尤其要改變書壇一些“上層人物”的書法名利地位,是一場利益與游戲規則的博弈,自然先是受到書壇部分“上層人物”的抵制。比如說,按照《中國書法評判標準》,某些書協主席、副主席連“書法家”都評不上,更別說“書法大家”了,不是“書法家”、“書法大家”如何擔當“書協主席”、“書協副主席”?不可否認的是,中國書協,全國各省級、地市級書協主席、副主席中,確有一些人毫無書法理論建樹,在書法教育、書法推廣、書法公益等書法社會實踐中并無突出貢獻,按照《中國書法評判標準》他們不能被評為“書法大家”,更沒有資格當選“書協主席”、“書協副主席”。如果推廣這一標準,那是罷了他們的“官”、削了他們的“名”,斷了他們的“利”,他們怎會“引頸待斃”?
對“賢者”的沖擊
缺失了中國書法的評判標準,中國書法的評判只能是胡評、亂評、瞎評、錯評。但這種狀態卻滋生出了四種“紅人”:“賢者”、“愚夫”、“濫竽”、“智叟”。推廣《中國書法評判標準》必然對他們形成沖擊,阻力也會來自于他們這四種人。
孫過庭在他所做的兩次書法評判品評實驗中發現了書法評判品評中的胡評、亂評、瞎評、錯評的原因,孫過庭用了八個字對其進行了高度總結:“賢者改觀,愚夫繼聲”。“賢者”主導著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賢者”是些什么人呢?“賢者”就是那些具有社會影響力的人。誰最具有社會影響力呢?資深者、為官者、當權者。這些個資深者、為官者、當權者可能是書法家,也可能不是書法家,可能懂書法,也可能壓根就不懂書法。但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得看他們的臉色。
“賢者”們喜歡和需要書法評判品評中的胡評、亂評、瞎評、錯評,不愿意接受客觀的書法評判標準。原因很簡單,只有維持書法評判品評中的胡評、亂評、瞎評、錯評,才有人擁戴他們為權威,推行了客觀的書法評判標準,他們就不是權威了,也就沒有了他們的書法名利市場。
對“愚夫”的沖擊
“愚夫”們與“賢者”相比,社會地位與社會影響要小得多,但與普通人相比,其社會地位與社會影響力又很大。稱他們為“愚夫”,那只是相對于“賢者”而言的,相對于普通人和書法家,這些人不但是“能人”,而且是“紅人”。
“愚夫”們可能是書法家,也可能不是書法家,可能懂書法,也可能壓根就不懂書法。但“愚夫”們是一群能言善辯之士,他們善于觀察書法評判品評中的風向,尤其善于觀察“賢者”的臉色,是“賢者”的喉舌,是一批“墻頭草”,“賢者”吹什么風,他們就往那邊倒。正如孫過庭書法評判品評實驗中所說的那樣:“其中巧麗,曾不留目。或有誤失,翻被嗟賞。既昧所見,尤喻所聞”。“競賞毫末之奇,罕議鋒端之失”。
在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中,“愚夫”們手握書法評判品評的橡皮筋尺子,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就是由他們胡評、亂評、瞎評、錯評的。他們不歡迎也不愿接受客觀的書法評判標準,接受了客觀的書法評判標準,就相當于必須放棄手中的那把橡皮筋尺子,放棄了手中的那把橡皮筋尺子,也就不再是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的“紅人”,昔日披在身上的諸多書法評判品評的光環便隨之消失了。
對“濫竽”的沖擊
“濫竽充數”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書壇的“濫竽”就不僅僅只是“充數”的問題了,而是摘取“書法名家”、“書法大家”的桂冠者,不過必須加一個“假”字。“濫竽”們盡管是一些假名家、假大家,但卻能蒙住一些人,因為有相當多的人分不清真假大家。
“濫竽”們的“書法名家”、“書法大家”的桂冠全都是在沒有評判標準的情況下摘取的,他們不愿意接受客觀的評判標準。原因很簡單,如果他們接受客觀的書法評判標準衡量他們的書藝水平,他們就不是什么書法名家大家了,有的人甚至連一位書法家都不是了,他們也就不能再混跡于中國書壇了。
對“智叟”的沖擊
“智叟”就是在中國書法評判品評中具有話語權的一些人,尊他們為書壇“智叟”,那是因為他們的書法評論言論很“智慧”、很圓滑,乍聽幾乎無懈可擊,用起來卻無所適從。但是,“智叟”們的“智慧”言論卻能將一般人繞進去。“智叟”們對中國書法評判標準的言論集中反映在兩個方面:一是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沒有標準,二是中國書法的評判品評不要標準。反對者的觀點及書法評判的辯證
綜合而言,反對《中國書法評判標準》者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個:
觀點一:難!
關于中國書法評判標準的推廣,“智叟”們有一個普遍的看法:“難!”他們對“難!”作了一個注釋:用客觀的書法評判標準評判書法作品連門都沒有。
中央電視臺三套曾就中國書法評判標準問題進行過討論,節目的題目是“書法的評判標準在何方”。節目中邀請了兩位書法評論界的權威人士,二位權威人士反復強調的觀點就是“難!”難在什么地方?權威人士之一解釋說,書法界存在著三個派兩個圈,有傳統派、西化派和民間派,還有兩個圈子,一個是創作圈,一個是鑒賞圈。三派兩圈人群,各有各的評判標準,想用一個統一的標準將他們統一起來,只是一種良好的愿望。
二位權威一邊強調著書法評判品評的權威性,一邊又說書法作品優劣的評判很簡單,行家們一看就知道,甚至不需要看全幅作品,掀開一個角就知道好不好。意思是,書法的評判品評不需要標準,只要行家就行了。中國書法評判標準解決的不僅僅是書法作品的好與差的區分問題,更重要的是要解決好作品中哪幅作品更好一些,好到什么程度?差作品中哪幅作品更差一些,差到什么程度?“行家們掀開一角”的辦法只能解決好與不好的問題,而解決不了誰比誰好的問題。“行家們掀開一角”的辦法就是以往書法評判品評中胡評、亂評、瞎評、錯評的作派,是中國書法評判品評的一大弊端,中國書法評判標準解決的就是這個問題。
觀點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是書法欣賞的概念,而不是書法評判的概念。書法欣賞與書法評判雖然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但卻有著本質的區別,它們各自屬于兩個不同的概念和兩個不同的范疇。書法欣賞屬于文化藝術愉悅享受的范疇,而書法評判則屬于文化藝術評價評估的范疇。
辯證一:參照體系不同書法評判是一種公眾行為,必須體現客觀、公正、公平,必須有一個客觀的、大眾公認的、統一的評判標準做參照體系,不能以“我以為”為標準,不能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否則,評判就失去了意義。
辯證二、選取的內容范圍不同書法欣賞與書法評判雖然面對的都是書法作品,但二者在選取作品的內容范圍上是截然不同的。書法評判對作品的內容必然全部選取、綜合評判。書法欣賞則不同,它對書法作品的內容可以全選,也可以只選其中的某一部分,甚至可以只選其中的某一點。可以逐項逐點欣賞,也可以跳越式欣賞,可以是綜合欣賞,也可以選點欣賞。
辯證三、受眾面不同書法評判的結果面對的是公眾,必須說明評判的依據和理由,必須接受公眾的批評與監督。而書法欣賞則不同,書法欣賞的結果可以告訴公眾也可以不告訴公眾,可以說出自己感受的理由和道理,也可以不說出自己感受的理由和道理,不存在公眾的批評與監督。
辯證四、目的不同書法評判的目的在于促進被評者書法藝術水平的提高,促進書法家群體書法藝術水平的提高。這就要求品評必須要有量的概念,要有級差梯次的區別。如果沒有量的概念,沒有級差梯次的區別,就無法論說是提高還是沒有提高。而書法欣賞的目的則在于滿足欣賞者個人的一種書法藝術美的享受,追求的是書法藝術美的享受過程,能享受多少享受多少。
書法欣賞與書法評判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卻都是以書法藝術作品為對象,它們之間沒有因果關系,只存在著一種對應關系。在一般情況下人們大都不大注意兩個概念的不同,也不去區分兩個概念的使用范疇,結果是書法欣賞時將書法評判的概念扯了進去,書法評判時又將書法欣賞的概念拉了進來。“智叟”們利用了人們認識上兩種概念的相互混淆,“智慧”地用作品的欣賞概念替換了作品的評判概念,再用欣賞中的沒標準和欣賞形式與效果的多樣性來否定“評判標準”的唯一性,這就是“智叟”們“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一高論的目的和用意所在。